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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證信函與律師函

願糾紛弭平於訴訟之前

當您遇到糾紛時,可由律師先代您主張發函向對方主張權利,除可作為法律上之證據,也才可作為「催告」的起算日,同時律師也能先幫您確認主張的事項是否可行,是決定是否接續提起支付命令或訴訟的試金石。

目前提供免出門之存證信函發函服務,您可先用Line或電話先與陳律師溝通案情,再寄送書面資料電子檔,待律師完成存證信函並經您確認後,即可直接由事務所寄出,不受地域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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