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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Jackie Liaw

給紅包的法律性質

《贈與性質》


給紅包基本上是一種贈與,如果是成年人收到,自然是由成年人使用自己的財產。



·但如果是小孩即「未成年人」收到長輩贈與的紅包,常常會先由父母保管,此時父母可以使用這筆紅包錢嗎?



《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財產》


·依民法規定,紅包是未成年人受到贈與以無償方式取得的「特有財產」,


父母只能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才能使用(比如繳納學費或購買未成年子女所需生活物品等)



·而如果父母不是為子女利益而處分子女特有財產時,法院有認為屬於「無權代理」,要等到子女成年後自願承認,才會對子女生效喔!(按:亦有不同見解認屬無效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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