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過往案例
提供法律團隊近期協助當事人解決法律疑難雜症之案例,惟因案件眾多,無法全部羅列,尚請見諒
112年12月 成功請求返還遭侵占之遺產
協助當事人追回 被侵占之遺產325萬元,一審全部勝訴
於歷經一年多至兩年的時間,在數次開庭、數次書狀證據整理與辯論,與當事人相互合作信任下,獲得圓滿結果
112年12月 協助聲請輔助宣告代理人
·日前協助當事人擔任聲請輔助宣告之代理人,今日收到法院裁定,法院准許輔助宣告之聲請
·若有遇家人身心狀況不佳,其對於處理自己財務或重大事務能力顯有不足時,為了保護家人的財產安全,可以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,並擔任其之輔助人,往後若是家人遇到如 不動產處分、消費借貸(辦理開戶、申辦信用卡)等事宜,需經輔助人同意方可為之。
此制度目的在於保護受輔助宣告人之財產安全。
112年12月 妨害自由案件刑事無罪
一審勝訴 #無罪判決
協助當事人獲 #妨害自由案件的無罪判決
於數次審理程序中,
透過 #交互詰問數名證人程序,找出諸多證人間證詞不一致之處、彈劾證人證述;與傳喚對於我方有利的證人到庭證述
同時出具詳盡的辯護意旨狀
最後 #法院認定3名被告均無罪
112年11月 子女會面交往方式調解成立
經過數次調解,與當事人共同攜手合作下,
最後以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方式,成功與對造達成調解。
當事人終於得以放下心中煩憂,我們也為她十分感到開心
112年10月 過失傷害經辯護後獲不起訴
112年10月 車禍鑑定結果翻轉,刑事無罪
當事人是行人,遭摩托車擦撞而發生行車事故,初判表雖認為各有過失,但經我們撰寫陳述意見書,聲請覆議鑑定後,鑑定書大翻轉,從原先雙方責任各半,改認定我方無肇責,也為刑事法院所採納,認定我方無過失,最後判定 無罪。
112年8月 上訴駁回維持無罪
一件涉《妨害名譽》案件,這件偵查中當事人尚未委任律師,地檢署起訴後,我們開始接手協助辯護的工作
一審我們協助當事人,出庭辯護、傳喚證人行交互詰問、提出適當實務見解等,最終獲無罪判決,後經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,高院維持一審無罪判決,並且本件不得再上訴,至此,當事人不安、憂慮的心情,終於獲釋放。
112年7月 二審無罪確定
案件進行2年,從陪同警詢3次、偵查庭2次,起訴到法院後一審地院獨任法官判有罪,我們上訴二審由地院合議庭審判,廢棄原判決,改判無罪(自為一審判決),後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高院,近日高院作出判決,駁回檢察官上訴,本案不得再上訴,當事人終於無罪確定。
112年5月 獲不起訴處分
當事人於尋找家庭代工時,不慎提供帳戶資料,所幸有保留當初遭詐騙之相關證據資料,協助當事人辯護其確實無幫助詐欺故意,亦經檢察官所採認,讓當事人放下心中的不安。
112年3月 免予損害賠償
為當事人計算、向法院釐清情況,使法院作出被告勝訴,免予損害賠償之判決
112年3月 誹謗案件無罪
生活中人們常因對話或言語產生糾紛,但誹謗或公然侮辱成立與否,涉及諸多法律要件的判斷,也是律師可以提供協助的部分。
透過與當事人仔細瞭解案件事實、辯護時提出切中要點的實務見解以及交互詰問證人等,為當事人取得無罪判決。
112年1月 勞動調解成立
陳律師與當事人的雇主間經歷多次協調、涉訟,終於調解成立, 使當事人取得職業災害的補償。